各有关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聘请名誉教授实施办法》(东大人字〔2017〕56号)、《东北大学聘请兼职、客座教授实施办法》(东大人字〔2017〕57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名誉、兼职、客座教授考核及续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目前在聘的名誉、兼职、客座教授。
(二)考核程序:各部门对聘请的名誉、兼职、客座教授2023年度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名誉教授的考核侧重于对我校学科发展规划、高水平学术交流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兼职、客座教授的考核侧重于完成教学、科研等实质性工作的情况。部门依据在聘教授与我校开展合作情况,填报《名誉兼职客座教授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续聘工作
(一)续聘对象:截止2023年12月底聘期已满的兼职、客座教授。
(二)续聘程序:各部门对照聘请时明确的工作任务内容,对聘请的兼职、客座教授进行聘期考核,填写《名誉兼职客座教授工作情况汇总表》。考核合格仍需续聘的,填报《兼职客座教授续聘登记表》(附件2)。聘期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得续聘。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按照“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明确任务、注重实效”的原则,逐一组织考核,强化师德师风考察,全面梳理与师德有关的各类奖惩、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对在聘的党政领导干部须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与本人联系确认是否继续聘用。对于确无需要或不适合继续聘请的,部门可提出终止聘请。
请于11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综合楼13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各部门应以年度考核和续聘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名誉、兼职、客座教授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联 系 人:徐文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电子邮箱:xuwenbin@mail.neu.edu.cn
附件:1.名誉兼职客座教授工作情况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