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金额
(一)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全国每年不超过10名;
(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全国每年名额不定;
(三)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全国每年270名左右。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创新、动手、灵活运用知识、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学校从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人员中,择优确定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参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三、评选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程序,采取自主申报与学校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做到广泛宣传、有序组织、严肃推荐。
(二)各部门评选中要注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的考察,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特别是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三)请各部门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原则上各项奖教金(宝钢教育奖、江河奖教金、方大奖教金、王玉仑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等)之间三年内不兼得,同一奖项须间隔五年以上方可申报,且上一次参评并获得奖教金时所用到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四)每部门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须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安排
(一)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一律不得填写。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二)请各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经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送人事处,同步发送《一览表》Excel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三)人事处汇总整理推荐材料,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联 系 人:栾宏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电子邮箱:15040007313@163.com。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