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直医保2024年度救助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03-06  浏览次数:18

关于报送省直医保2024年度救助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减轻我校患重大疾病教职工的经济负担,体现学校的人文关怀,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省直医保待遇优化服务管理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职工中2024年患重大疾病且负担过重的人员给予适当救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罹患重大疾病且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持卡就医直接结算的符合省直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即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规定范围,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万元的,纳入年度救助范围。

 二、救助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交到所在部门(退休人员交至离退休工作处),由所在部门填写《东北大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汇总表》,并于202536日至311日将全部材料报人事处社会保障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1.东北大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汇总表.doc(附件一);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医疗收费票据及与其对应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按照时间顺序粘贴完整)粘贴到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票据粘贴单.doc(附件二)上;

4.与申请救助相关的整本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

5.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申请表.docx(仅报电子版,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项)

6.东北大学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医疗费用收据明细表.xls(仅需报电子版)。

三、其他

1.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社会保障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审批。

2.联系人:刘同鑫,联系电话:024-83670327

3.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救助工作,体现了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希望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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